7天无理由退换货
中儒股份承诺正常销售的商品(以下简称“商品”,部分规定商品除外),在商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的前提下(注:“包装完整”是指产品外包装没有破损,内件不缺,不影响再次包装或销售),客户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7)天内可以退货或换货,具体为以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同时必须退还发票原件和相关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商品退回运费。一旦超过收货日期后七(7)天,不接受任何无理由退货或换货。
客户可通过拨打0573-82095808售后热线申请退换货,在与中儒股份客服确认并取得受理号后,通过快递、物流方式退回货物。
如果增值税发票已开具,客户须退还增值税发票。如果不能提供未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客户需承担由此产生的税金损失,即发票未税金额的13%。如需要退款给个人账户的公司客户,必须提供盖公章的退款证明。
不适用于七(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客户定制的商品;
2、根据商品性质并经客户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换的代购类商品;
3、非备库类商品及网站产品信息中明确标识“非质量问题,不接受退换货”类产品(注:“非备库类”商品是指,中儒股份公司产品目录及仓库没有对应的产品,经客户要求,向客户指定第三方采购的产品);
4、原厂已停产,我司作为特价产品处理,且已经注明无法退换的产品。
180天有限质量保证
中儒股份向客户保证,除非另有说明,自购买日后一百八十(180)天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有商品均无工艺或材料缺陷(以下简称“缺陷”)。自购买日后一百八十(180)天内,如果发生商品工艺或材料方面的质量问题,经过中儒股份的确认后您可将商品送至中儒股份指定地点维修(须同时附上发票原件和相关文件)。
制造商质量保证与中儒股份有限质量保证时效不一致的,以较长时间的一方为准。 商品在材料或工艺上是否存在缺陷,由中儒股份协调商品的制造商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后确定。维修是中儒股份对客户可能提供的全部补偿。除上述保证以及中儒股份或商品的制造商明确作出的保证外,中儒股份未作出适用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默示或其它的保证。 以下情况将不适用于中儒股份有限质量保证:
1、未能出具中儒股份开具的购买发票的;
2、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3、因自身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4、商品经非中儒股份授权维修者维修或类似行为造成损坏的;
5、目录商品选择不当或应用不当的;
6、易耗类产品,安全类产品及不可维修类产品。
中儒股份有限责任
除了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外,中儒股份对后果性或附带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儒股份的责任限于并不得超过客户支付的款项。
退款说明
1、您可以联系中儒股份人工客服(0573-82095808)沟通退款事宜;
2、如果您需要退款,请提供您的姓名、银行账户、开户行;
3、原则上,中儒股份收到退款申请及客户退回的产品之日起,将依据相关规定在30天内退款给客户。但由于客户递交退款申请及商品退回的延迟,以及银行、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办理退款周期的原因,不排除退款时间延迟的可能;
4 、支付宝、微信支付的订单退款均以原路退回的方式退款(如:下单时使用支付宝付款,退款直接退回支付宝账户);
5、务必在付款日起60天内申请退款;
6、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订单,请务必保存好汇款单,退款时需提供汇款单;退款由中儒股份账户直接退款。
维修说明
中儒股份在商品对应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商品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中儒股份在商品对应的质量保证期内非商品质量问题(包括耗材)及超过中儒股份保修期的商品提供收费维修服务。预付款客户需确认收到客户维修费才能寄回修复后的商品。
寄回产品说明
客户寄回商品时需要在包装里留下书面内容:受理编号、客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退换修的商品中儒股份订货号及数量。
客户须保证商品原包装完整、数量准确,客户快递物流单据不能直接粘贴在商品原包装上。
客户需要对退回的商品妥善包装,如果是由于包装不善等客户方面的原因,导致运输过程中的损坏,中儒股份不承担退货责任。
投诉与建议